马克思主义学院(通识教育部)

创建时间:2023-06-26

  一、部门简介

 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,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  二、部门职责

  1.制定和实施马院的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,并组织执行。

  2.研究并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标准、教学进度、评价标准和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
  3.协助教学处进行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相关工作。

  4.参与学生党(团)校活动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,指导学生红色理论社团的活动。

  5.调查、挖掘和研究洛阳及周边的红色文化资源,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成果。

  6.协助开展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,以及国防和国学等教育;开展文化、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;参与校园文化建设。

  7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付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