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
人事处是学校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做好学校科级机构的规划、设置与调整;
2.负责核定学校岗位设置,制定各单位职责;
3.负责学校人事、薪酬分配等相应规章制度的起草、制定、修订工作;
4.负责落实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应人才引进工作;
5.负责各类人才国内外进修访学、学历提升及新进教职工的培训工作;
6.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
7.负责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晋级晋档工作;
8.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年度考核、教师资格证、奖惩等工作;
9.负责师德师风考核和师德师风档案管理;
10.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,做好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工作;
11.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把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、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和奖惩等管理环节,对违反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调查处理;
12.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的管理、人事统计及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;
13.负责统筹各单位任期和年度目标的考核;
14.负责学校组织机构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审工作;
1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