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务处是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管理、法律事务咨询与服务、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教辅机构,与合作交流处合署办公,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拟定落实学校依法治校发展规划,制定和修订学校经济合同管理、法律事务咨询与服务、社会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;
2.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的起草、审核、修改、签订和存档管理工作,参与拟定校企校地合作协议等工作;
3.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咨询与服务,协调法律顾问工作,包括合同审查、法律风险评估等,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控工作;
4.负责学校法律纠纷处理工作,代表学校处理各类法律纠纷,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和仲裁等;
5.负责学校法律风险控制、合规管理工作,识别和评估学校运营中的法律风险,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,确保学校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进行合规审查;
6.负责管理和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,包括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,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,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;
7.研究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,为学校决策提供法律依据,在突发事件中提供法律支持,协助学校进行危机处理;
8.组织法律知识培训,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;
9.处理学校与外部机构合作中的法律事务,组织协调开展各类校地行企社会合作与服务;
10.监督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,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法律事务,确保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;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