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传部

   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,主要职责是:

    1.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统筹做好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和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;

    2.负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,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;

    3.负责指导学校“课程思政”的实施,并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、形势政策教育课的改革和建设;

    4.负责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;

    5.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,做好校园网、校报等校内新闻宣传媒体的日常管理和运作;

    6.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,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、督促检查、评比表彰和总结推广等,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;

    7.负责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,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,做好网络舆情分析、研判、处置以及中宣部舆情信息上报工作;

    8.负责指导校园文化建设;

    9.负责掌握敏感期和国内外重大事件期间的师生动态反映,协助做好重要时段节点的校园维稳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;

    10.负责制定、实施学校普法规划,指导、协调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、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;

    11.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,会同保卫处做好防范邪教渗透工作;

    12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